停车场位于机场候机楼北侧,占地53547㎡,1444个停车位,其中包含小车位、大客车车位、夜车车位、无障碍车位、充电车位。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
1、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合印发《呼和浩特市城区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呼城管发【2026】24号);
2、机场停车收费标准划分为两个阶梯:第一阶梯1小时(含)内,2元/30分钟;第二阶梯1小时以上,3元/30分钟。首日封顶60元/日,第二日起封顶70元/日。;
3、以上为小型车单车次收费标准,中型、大型车辆收费标准在同区域小型车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递增1元/30分钟、2元/30分钟;;
4、中型、大型车辆“24小时内单次连续停放收费上限”为同区域小型车收费标准的1.25倍、1.5倍;车型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计费单位为“30分钟”。当日首次进入同一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停车时长不超过30分钟(含)免费,后续每个计费单位停车时长不超过15分钟(含)不计费。
6、服务监督电话:96777。
二、免费停车范围:
1.规定的免费时段内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2.执行公务的军、警车和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仪车等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3.持有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4.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减半收取,优惠政策根据呼和浩特市新能源车辆保有量情况动态调整。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三、温馨提示:
1、停车场可预约的免费服务项目:预约电话:18147150646
(1)为特殊旅客提供无障碍车位;
(2)特殊旅客免收停车费流程:
a.预约车辆:拨打预约电话(18147150646),预约无障碍车位(临时停放)。出场时驾驶人需向收费员出示残疾证,收费员确定残疾证为驾驶人本人证件后,拍照记录并通知当班主管,经主管同意后,免费放行。
b.未预约车辆,出场时驾驶人需向收费员出示残疾证,收费员确定残疾证为驾驶人本人证件后,拍照记录并通知当班主管,经主管同意后,免费放行。
(3)为老弱病残孕等有特殊需求的旅客提供免费行李搬运服务。
2、停车场为旅客免费提供应急医疗箱、爱心雨伞、汽车车衣、车胎充气等增值服务,同时协助旅客联系汽车救援服务。服务电话:18147150646
3、车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放置现金、皮包、首饰等贵重物品。
4、按照停车需求请按分区标志停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停放夜车时,旅客主动与停车场工作人员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登记,确保车辆停放期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