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机场公司飞行区管理部2023年特种车辆维修服务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批准,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此次采购方式为呼和浩特机场公司竞争性谈判,现诚邀国内各商家、企业报名参与。
1.项目概况与质量要求
1.1项目概况
为确保冬季除雪设备良好适用,保证呼和浩特机场满足局方不停航除雪需求,根据2023年度飞行区管理部部门成本预算,拟开展飞行区特种车辆专项维修服务进行采购。
1.2项目服务检测范围
1.2.1本次采购维修服务范围为飞行区管理部中、大型三合一除扫雪车、除冰液撒布车、机坪小型扫雪车、抛雪车、摩擦系数测试车等车型的维护保养。
2. 服务要求
2.1 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3.采购控制价及付款要求
3.1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48.9万元(含税),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付款要求
供应商按照采购方保养/维修需求提供特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服务完成后对每台设备试运行时长不得少于2小时,经双方验收合格且设备正常运行,供应方应开具全额发票(税率为13%),采购方收到供应方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货款。
4. 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条件
4.1.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站截图。
4.1.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截图。
4.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的网站截图。
4.1.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5.2资格要求
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2响应供应商经营范围具有除雪设备生产、销售及维修项目。
4.2.3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5.供应商报名所提交的材料
5.1响应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的网站截图。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印章以PDF格式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6.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 日--2023年6月16日 每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线下报名地点:呼和浩特机场飞行区管理部二楼会议室。
线上报名:可通过电子邮箱453863025@qq.com发送
7.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联 系 人: 郭文成 电 话: 18048350663
传 真: 0471—2901391 电子邮件:453863025@qq.com
呼和浩特机场公司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