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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机场旅客航延餐食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8日 来源:
  呼和浩特机场旅客航延餐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机场旅客航延餐食项目

  1.2  采购人: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1.3  协议主体: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面服务分公司

  1.4  采购控制价: 90万元(含税)
  1.4.1午餐/晚餐:每份含炖鸡腿块、猪肉炒芹菜、木耳炒鸡蛋,主食米饭,控制价为30元/份(含)。

  1.4.2早餐:每份含猪肉馅包子2个、小米粥1份、鸡蛋1颗、小咸菜1份,控制价为15元/份(含)。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地面服务部成本预算
  1.6  采购项目情况: 航延餐食是发生航班大面积延误、取消飞行计划、备降的情况,航空公司授权地面代理人为旅客在登机口提供的早餐、午餐和晚餐。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    入围制(综合评分,80分(含)以上入围)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货物类)

  2.1  采购范围: 负责提供早餐、午餐和晚餐,确保将温度适宜的旅客航延餐食送到指定位置。          
  2.2  交货期:  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送达(一般情况会在接到电话1小时后送餐)

  2.3  交货地点: 呼和浩特白塔机场候机楼指定位置。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食品安全法》,提供餐食的质量与包装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行业发布的规定、标准和规范。提供的餐食所使用的食品原材料是新鲜的,所使用的一切主料和辅料均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午餐/晚餐:炖鸡腿块不低于180克/份、猪肉炒芹菜不低于180克/份(肉含量不低于15%),木耳炒鸡蛋不低于150克/份,主食米饭不低于200克/份。

  早餐:每份含猪肉馅包子2个(每个包子不低于100g)、小米粥1份(不低于200g/份)、鸡蛋1颗、小咸菜1份。

  2.5  期限:壹年,自双方合同签字并盖章之后起生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经营范围(含但不限于):餐饮服务、餐食、制售快餐或预包装食品销售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章)                            

  (2)财务要求: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业绩要求:  2022年—2024年度具有类似相关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业主证明等)

  (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具有卫生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其他: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违约等。

  (以上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承诺函)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由采购方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响应人指定邮箱或指定人。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呼和浩特机场信息楼4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供应商报名所提交的材料

  6.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响应人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2经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3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4提供卫生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证明材料;

  6.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

  6.7近三年内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证明材料;

  6.8业绩证明等(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

  7  报名时间和地点

  7.1报名时间: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

  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

  线上报名:可通过电子邮箱dflkfw@ima.ltd发送。

  线下报名地点:呼和浩特机场地服楼四楼407室。

  7.2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 呼和浩特机场信息楼405室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 呼和浩特机场官网和呼和浩特机场内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白塔机场

  联 系 人:郭刚  

  电   话:0471-2801684,15049144641

  电子邮箱:dflkfw@ima.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