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电扶梯维保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电扶梯维保服务
1.2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1.3 采购控制价: 42.4万元(含税,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1.4 采购代理机构:无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6 采购项目情况:2024-2025年度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国内航站楼、国际航站楼、新建贵宾楼、综合信息楼、机场公寓电梯维保服务。共计电梯43台,其中直梯24台,扶梯19台。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 1个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服务类)
2.1 采购范围:2024-2025年度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国内航站楼、国际航站楼、新建贵宾楼、综合信息楼、机场公寓电梯维保服务。共计电梯43台,其中直梯24台,扶梯19台。
2.2 服务期限:2024年8月17日—2025年8月16日
2.3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国内航站楼、国际航站楼、新建贵宾楼、综合信息楼、机场公寓。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年检合格规定及本单位安全保障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参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需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维修、维保、应急处置等技术服务材料,且为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有信息变更的,需有工商局或税务局变更说明;委托代表响应时的法人 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以外,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过期失效的,均为无效响应。
(1)资质要求:
响应人经营范围:电梯维修、保养。(电梯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响应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管理机构颁发的电梯修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响应人派出的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2)财务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资产状态,提供近1—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
(3)业绩要求: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业绩中无不良履约行为和记录(自行承诺);并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响应人派出的工作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其他: 无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成功后,由采购方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响应人指定邮箱。
4.2 报名材料:(1)参加谈判确认函(包含接收采购文件邮箱账号及联系人联系方式);(2)参照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包含资质、财务、业绩、派驻人员资格证书等。
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分为线下报名与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7月31日
线下报名地点:呼和浩特机场航站楼;线上报名邮箱:857877415@qq.com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白塔国际机场动力能源保障部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4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动力能源保障部二楼会议室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 呼和浩特机场官网和呼和浩特机场内网 上发布。
8 其他
无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机场航站楼机电维保队办公室
邮政编码: 010000
联 系 人: 刘伟
电 话: 18686030315
传 真: /
电子邮箱: 857877415@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丁香路支行
账 号: 154038421674
呼和浩特机场公司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