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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电扶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8日 来源:

1. 采购条件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电扶梯维保服务项目,已获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现就该项目开展采购,采购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根据《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此次采购方式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现诚邀国内各商家、企业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及建设方式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电扶梯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国内航站楼、国际航站楼、新建贵宾楼、综合信息楼、机场公寓。

3服务期限:20238月17日—20248月16日

4)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20238月17日—20248月16日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国内航站楼、国际航站楼、新建贵宾楼、综合信息楼、机场公寓内的所有电梯维保项目,共计电扶43台,其中直梯24台,扶梯19。采购人与响应人协商确定,由响应人指派名的持有有效的专业资格上岗证书的身体健康的技术维保人员驻场,每日驻场正常224小时驻场值班1人。按照合同要求对上述43台电梯的各种部件进行严格细致的巡视检查,检查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或故障,响应人值班技术人员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维修恢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按照合同要求响应人至少派遣2名技术人员同时对43台电梯进行每月2次的月度深度保养工作,每台电梯的月度保养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4天,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3.采购限额

本项目的最高限额为42.4万元(含税,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响应人基本条件及资质、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响应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条例《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1本次谈判要求谈判参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维修、维保、应急处置等技术服务材料,且为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有信息变更的,需有工商局或税务局变更说明。

2)委托代表响应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以上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以外,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过期失效的,均为无效响应。

4.2资质要求:

(1)响应人经营范围:“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或电梯安装、维修、保养”。

(2)响应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管理机构颁发的电梯维修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响应人派出的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4.3财务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产状态,提供近1—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

4.4其他要求:在近三年(2020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业绩中无不良履约行为和记录(自行承诺);

4.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谈判。

4.6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2020—2022年)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7月19--20237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线下报名地点:呼和浩特机场动力能源保障部航站楼保障室。

6.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联系人:刘伟         电话:0471-4941141,18686030315

传真:            邮箱:8578774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