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灯火通明的城市道路上胡乱使用远光灯,既是车主们深恶痛绝的不文明行为,同时这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的隐患。
近日,深圳交警出奇招治理滥用远光灯这一“顽疾”:被查处乱开远光灯的违法司机要坐上交警部门特制的绿椅子观看远光灯一分钟,让违法司机亲自体验一下被远光灯照射的感受,并且整个执法全程将进行实时网络直播。此举引发网友一片大赞,纷纷要求在全国推广。然而,紧随其后,检察日报在其官方微博中称深圳交警这种体验式执法属于“法外之罚”,已构成违法,必须马上叫停。由此引发了对于深圳交警“法外之‘罚’”这一行为是否违法的激烈讨论。
就自身来讲,我本人对胡乱使用远光灯的车辆十分厌恶。每个驾驶员都应有过这样的切身体会:夜间行车,开远光灯可对临近相向行驶的司机瞬间致盲,整个会车过行程中如果对方使用远光灯,会使另一方驾驶员完全失去空间感,失去对车辆方位的掌控,会车过程几乎属于盲开状态,而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数。然而不文明甚至违法的开车行为,远不止乱开远光灯这一项,我们与其纠缠在深圳交警执法行为的对与错,倒不如回过头来审视一下作为驾驶人我们开车上路时的种种陋习。不规则并线,不打灯变道,大马路上停车聊天,行车道上随意停车,车里往外丢东西、吐唾沫,不分时段、路段乱按喇叭,雨天积水路面不减速,违停不离车和交警钻空子“打游击”,转弯不避让行人,将车横亘于前方示意左转起步的车辆,城市闹区超速行驶……不文明甚至违法驾驶行为不胜枚举。还有到后来人们冠之以称的“路怒族”、“远光狗”、“马路杀手”等等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
据权威部门统计,截止2015年底,我国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数量已经突破3亿,并且仍以每年2000万的速度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带来越来越多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尽管我国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还有各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办法来限制约束驾驶员违法的驾车行为,但还是有无数的驾驶员无视法条,无视规则,无视制度,无视道德,贪图便利,以至不文明驾驶行为处处可见。人们常说的“十次事故九次快”就是最好的总结, 大概都是因为得意忘形,驾校速成的马路杀手,给社会治安带来巨大隐患,既是对自己行为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没有人喜欢被远光灯照射的感觉,那就不要让他人感受同样的不便;既然大家都鄙视车道上时不时出现的垃圾,那就不要随意向行车道扔垃圾;既然大家都会对随意插队的车辆咬牙切齿,那就不要不规则并线随意插队;既然大家都对不文明的驾车行为深恶痛绝,那就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文明驾驶者。
想来也奇妙,别人的生命就在你的弹指一瞬,所有的车辆远近光的切换也不过弹指一触。就在这一刹一瞬一触之间,体现的不仅仅是我们个人的素养,更体现的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