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清晨7时许,公安分局交巡支队巡逻民警在正常巡逻时,发现员工停车场附近一辆可疑车辆,并核查确认后暂扣了此机动车。
当巡逻车巡逻至候机楼东侧员工停车场附近时,发现一辆疑似使用假牌照的黑色雅阁。巡逻民警立刻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检查,驾驶员无法拿出车辆行驶证,称未随身携带。经现场检查后,发现此车套用牌照且无法识别该车辆识别代码。遂将人、车带回公安分局,经过网上比对和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认真核查后确认此车为一辆报废机动车,不具备上路行驶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机场公安分局依法暂扣车辆,并且对驾驶员作出了相关的法律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贪图小便宜,购买不具备上路行驶条件的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清楚标注,这种行为已构成违法行为,慎重购买二手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