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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水暖电末端设备联调联试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水暖电末端设备联调联试技术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1.3  采购控制价:95.775万元(含税)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转场运营筹备费    
1.5  采购项目情况: 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公共区、飞行区及航站区所属的低压供电系统、暖通给排水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楼宇控制系统、综合管廊排水通风系统、新能源充电桩组网等子系统及末端设施设备(不含拟职能复位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联调联试、图纸与实际设施设备一致性验证、安装工艺和功能验证、自控系统组网测试、问题隐患查找、安全运行及评估、跟踪优化整改等工作。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服务类)
2.1  采购范围:
2.1.1低压供用电
低压供电管理系统与低压末端供用电设施设备的联调联试服务。具体包括:完成供电管理系统与低压末端供电设施设备、楼宇及站坪照明、充电桩等设备的联动测试、运行监控、功能验证、问题检查、跟踪优化整改、图纸与实际设施设备一致性验证等工作;参与低压供电管理系统与低压末端供用电设施设备的验收和移交工作;核实建筑物内低压供电系统开关控制范围和供电线路路径,绘制楼内低压供电网络图;熟悉低压电缆、电缆管网、电缆沟、电缆井、电缆排管型号、施工工艺,完成网络图等资料绘制;核实站坪照明高杆灯系统情况;完成系统和设施设备的运行手册、技术规格等手册资料档案的编制工作;完成动力能源保障部要求的其他系统调试等相关工作。联调联试结束后,出具参与的各系统联调联试工作报告。
2.1.2暖通给排水
供暖与给排水系统及其末端管网、连接设施、控制设备、阀门、表具等附件以及自控软件的联调联试服务。具体包括:参与供热监控系统与末端换热设备联动测试、供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与喷淋/水炮等末端出水设施功能测试;完成供热、雨水、给排水设施设备图纸与现场设施一致性核验(含管径、阀门定位及坡度偏差)、核心设备工艺查验、自控软件运行监控、问题检查与跟踪优化整改;编制相关制度手册、作业指导书及应急处置预案,开展运维人员现场培训;参与暖通给排水设备验收,完成关键技术资料建档;熟悉供热管网、泵站、检查井、排水泵及换热机组型号位置,绘制管网三维走向图与设备分布拓扑图。完成动力能源保障部要求的其他系统调试等相关工作。联调联试结束后,出具参与的各系统联调联试工作报告。
2.2  服务期限: 6个月 (合同签署后,接到采购方通知后)
2.3  服务地点: 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以采购要求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a. 响应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能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一般纳税人。 b.响应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高资质要求,对标上次采购)。
(2)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3)业绩要求:有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水暖电系统建设、系统维护、系统调试相关业绩,需提供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提供合同的封面、合同的首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页等复印件)。
(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响应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暖通工程师资格证书、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须具有3年及以上水暖电运维服务管理经验。
(6)项目技术人员要求:具有水暖电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持有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暖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水暖领域特种作业操作证、C1汽车驾驶证,并提供资格证书。
(7)其他要求: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水暖电系统各项目建设方和施工方不得作为供应商参与该项目;且禁止分包和转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成功后,由采购方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响应人指定邮箱。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09时 00 分,地点为: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动力能源保障部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供应商报名所提交的材料
6.1响应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能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的网站截图。
(6)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水暖电系统建设、系统维护、系统调试相关业绩,需提供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提供合同的封面、合同的首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页等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印章以PDF格式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7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8日 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线下报名地点:地点为: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动力能源保障部
线上报名:可通过电子邮箱hhjcdn@ima.ltd发送
8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9月16日 09 时 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动力能源保障部二楼会议室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官方网站和呼和浩特机场内网 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机场              
联 系 人:   李志明                 
联系方式: 13624845749              
电子邮箱:hhjcdn@ima.ltd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