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具体条件 |
1 |
应急保障部消防战斗员 |
10 |
1.学历:大专(含)以上学历。 2.年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要求: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关于消防员体格检查要求: a)身高:165cm以上,185cm以下; b)视力:较差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辨色力正常; c)血压正常、无心脏病、血管疾病、哮喘、狐臭等传染性疾病史; d)体能考核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能要求。 4.具有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人员,单独进行技能测试,择优录用。 5.其他要求:未受过少年管教,劳动教养或刑事处分。呼和浩特地区以外人员优先。 6.用工形式:合同制员工,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薪酬待遇为协议制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
2 |
应急保障部 护士 |
1 |
1.学历:本科(含)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2.年龄: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资质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 5.工作经验要求: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其他要求: a)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倒班制工作方式; b)可适应机场夜班工作; c)服从单位安排,能够派驻到旗县级通用机场工作。 7.用工形式:合同制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