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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批准,现对呼和浩特机场委托专业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实施采购,采购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此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呼和浩特机场委托专业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项目,人员需求为7人(其中医师5人、护士2人),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国家认可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医师执业证为全科医生、急诊科或内科医生,护士需持有国家认可的护士执业资格证。
  2.服务期限
  以上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
  3.采购限额
  本次项目的最高限额为78万元(需提供财政部监制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或增值税发票)。
  4.响应人基本条件及资格要求
  4.1响应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2响应单位经营范围或诊疗科目中包含内科、急诊医学科、预防保健科服务。
  4.3响应单位需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4.4响应单位被授权人为响应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授权代理委托书)。
  4.5响应单位信誉要求,发现响应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单位不得参与竞采报名:⑴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⑵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⑶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采。
  4.7响应人需提供财政部监制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或增值税发票。
  5.拟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地点:呼和浩特分公司应急保障部二楼会议室。
  6.报名确认
  6.1 报名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出后至2023年9月7日下午17:00前。逾期报名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2 报名方式:请将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hhhtjcyjbzb@163.com。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联 系 人:王杰  电 话:0471-2901570  
  邮 箱:hhhtjcyjbzb@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分公司